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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认罪入监 布林肯炮轰港府要求放人 香港法院日前宣判,“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等4人因犯“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禁4至10个月不等。黄之锋等人对所获罪名表示承认,美国国务卿布林肯7日发推文以“和平行使受保障自由权利”为由,向港府喊话提出立即释放黄之锋的要求,随后中多家官媒呼吁美方政客不应无理抨击香港的司法和法律制度,不要践踏香港的法治。 “民主斗士”黄之锋饱受争议的“民主”路并受美西国家助力 黄之锋热衷组织或参与“街头民主运动”。生于1996年的黄之锋在基督徒父母的影响下积极参与教会活动,14岁时就创立学民思潮并组织社会运动,批评政府新设德育及国民教育科,成功逼使港府取消推行有关课程;2014年在“和平占中”集会活动结束后召集会人士冲入政府总部重夺“公民广场”,另一批人冲击了立法会。此外还积极组织、参与“争取公民提名及双普选”、“黑紫荆行动”、“反《逃犯条例》运动”、“反修例风波”等香港“街头民主运动”。活动引发香港社会内部争议不断,立法会、政府部门停摆,公共设施受破坏,市民游行示威、停工罢课、围殴游客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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