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论坛|福建发展论坛-汇聚福建人的力量(FUJIANUP.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福州 厦门 泉州
查看: 274|回复: 16

网络上人身攻击会犯法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6-2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册成为福建发展论坛会员,为福建发展加油助威!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网络上人身攻击会犯法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本回答由 [color=rgb(51, 51, 51) !important]"侵权法律团队" 为您解答
法律分析
网络上人身攻击犯法,其属于侵犯受害人名誉权等人格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会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发表于 2023-6-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舔狗也成人身攻击了吗?
发表于 2023-6-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双标√这样好吗?
发表于 2023-6-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发表过什么言论,再来谈道德!做人不能太双标!
发表于 2023-6-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婊立坊可不好,下
发表于 2023-6-2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某审核员能够一视同仁,而不是双标,当我没说,我向你道歉!如果不能,那就不要当道德婊!
 楼主| 发表于 2023-6-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人们习惯称之为“网络暴力”。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关于网络暴力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客观上造成实际损害,情节恶劣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发表于 2023-6-2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Kirin9000 发表于 2023-6-2 11:55
 网络暴力是一种暴力形式,它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 ...

做人不能太虚伪!
发表于 2023-6-2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kzkmkr 发表于 2023-6-2 12:02
网络有记忆的,从最早的贴开始算起,是不是你攻击我在先,你心里清楚。可以就观点发表批评意见,但不要人 ...

是的,网络有记忆,我如果是人身攻击,那你是人身攻击*2,是不是啊传教士!

传教士可以你自封的!
发表于 2023-6-2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kzkmkr 发表于 2023-6-2 12:02
网络有记忆的,从最早的贴开始算起,是不是你攻击我在先,你心里清楚。可以就观点发表批评意见,但不要人 ...

舔狗 算不算人身攻击?难不成不是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3-6-2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支持站长把这个论坛搞下去,能上的福建论坛估计也就这一个了,没必要搞得乌烟瘴气
 楼主| 发表于 2023-6-2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上论坛的最最最基本也受过义务教育,也可以算是文化人了,真没必要把祖宗拿出来鞭尸,真没必要不停问候人家的父母,有失斯文
发表于 2023-6-2 12:35 | 显示全部楼层
会,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发表于 2023-6-2 12:53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商业损失,名誉受损
那肯定是要赔偿的
不过你只是一个素人
根本没人关注你
可能光屁股也没人爱看吧
网络互相吵吵嘴很正常
无需太敏感
发表于 2023-6-2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滹沱河北地 发表于 2023-6-2 12:53
如果有商业损失,名誉受损
那肯定是要赔偿的
不过你只是一个素人


岛蛙死鸭子嘴硬
发表于 2023-6-2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哇一个嘎就好,哈
发表于 2023-6-3 12:11 | 显示全部楼层
kzkmkr 发表于 2023-6-3 10:36
哇,一个厦门市泉州区就好了

泉州市夏门区快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福建论坛 ( 闽ICP备13019286号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495号

GMT+8, 2025-8-28 03:27 , Processed in 0.045773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