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泉州海关
答复类型:A类 泉州海关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泉州市商务局: 《关于推进“泉厦组合港”建设的建议》(第1038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泉州港与厦门港共享港口代码组成一个“区域组合港”事宜,为交通运输部主管事权,建议地方ZF向国家部委争取,我关将积极配合支持。 二、在海关总署支持下,目前深圳等关区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试行“组合港”通关模式,该模式下相关货物不作为转关货物进行申报,但需海关总署对相关通关模式和作业系统参数进行调整。建议地方ZF牵头港口等相关部门深入调研相关业务量及该模式应用的可行性,与总署进行沟通,我关将积极学习借鉴“组合港”通关新模式。 三、“组合港”通关模式需具备必要的监管条件,建议在国家部委批准且具备必要的监管条件前,前期可试点通过“海上巴士”形式的内贸船舶,将需出口的货物运抵厦门港后,进行出口申报,以此评估相应业务量及可行性,并解决外贸企业出口陆运受限的影响,我关将积极支持配合。 四、现行海关监管模式均为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不存在转关申报需二次查验的问题。 五、2021年泉州关区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同比压缩24%和28%,优于厦门关区平均水平,位居各隶属海关前列。 六、关于监管执法力量配备方面,我关将统筹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建立人力资源动态调配机制,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主管海关支持,不断优化泉州海关人力资源配置。
LD署名:沈庆辉 联 系 人:张乃勤 联系电话:0595-6856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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