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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书记在二十大的报告中强调:“反腐败斗争就一刻不能停,必须永远吹冲锋号,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决不姑息”。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我们必须带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一是围绕“不想腐”,加强日常警示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将典型案件通过与开展警示教育、日常廉政谈话、入户走访等活动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确保干部按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二是围绕“不能腐”,强化制度执行监督。在日常各项工作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常态化推进制度执行监督工作。针对制度执行检查发现问题,同步推动机关、巡察和派驻(出)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强化制度执行,督促重点工作落地落实,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三是围绕“不敢腐”,开展全程化监督执纪。保持“严”的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增强担当作为的主动精神。一是聚焦“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三是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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