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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违法拆迁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本人林亚绸,女,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东瑶村水头社西路68号,现向贵部举报以下情况:
本人林亚绸与丈夫黄阿枝登记结婚(1985年6月29日)一直住在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东孚镇东瑶村水头社西路68号,是该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拥有人(附厦集土证杏东孚字第001484号《厦门市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厦农房证杏东孚字第001484号《房屋所有权证》证明本人的合法权益),目前年近七十确被非法拆除唯一居住地,造成本人居无定所,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至今从未与本人商谈过该住宅的征迁、安置赔偿等任何相关事宜,他们仅凭听说有遗嘱连看都不用看,就剥夺我的合法权益。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是“一户一宅”“户有所居”的基本原则,是基于宅基地的保障性以及集体成员身份的特质。《农村土地承包法》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主体要求以户为单位,而非村民个人的名义申请”,换句话说,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身份而享受的一种特殊民事权利能力。
请贵部及时核时并处理,现实名举报厦门东孚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德武,联系电话,0592-6319789,地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天竺一里209号四楼的违法拆迁。
举报人 :林亚绸
联系电话:13779979216
2022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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