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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厦”来!最高补助15万元!厦门发布公告→2023-04-04 08:32·新福建
厦门市发改委发布 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 (2022年度) 申报公告 ↓↓↓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落实厦门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厦门“人才特区”,根据《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厦发改规〔2022〕2号,附件1)和年度人才工作计划,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火炬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联合实施2022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工作。对列入“引进资助对象”的人才在落实政策规定条件后将给予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薪酬津贴补助。有关事项如下: 一、受理对象 申报人选应符合《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2021年度)》(附件2,企业如符合厦门市“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中所列的先进制造业、未来产业亦可组织申报),申报人选属于以下各类引进人才之一: 1.聘用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少于3年,担任中层以上专业技术或专业管理岗位职务(范围具体见附件1第三(一)4条),且其个人薪金处于产业或行业中上水平,年薪不低于30万元。 2.团队人才。鼓励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领军人才或核心人才,以团队形式受聘于同一厦门企业,随每一位领军人才或核心人才申报团队人才的团队成员累计不超过5名。团队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少于3年,年薪标准不低于20万元。团队人才所属团队有明确的领军人才或核心人才,团队领军人才或核心人才与其他团队成员正在厦实施明确的经厦门相关ZF部门备案的技术攻关或成果转化项目(具体见附件1第三(二)1-2条)。 以上申报的引进人才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来厦从业(以初次从厦门属地企业领取工资记录、纳税记录、登记用工备案、缴纳医社保记录等为依据),且来厦前在外地学习或工作连续3年以上。 二、申报类别及兑现要求 1.人才申请资助类别为以下三类: A类别人才。年薪50万元(含)以上的聘用人才,可申请最高15万元薪酬津贴。 B类别人才。年薪不足50万元但达到30万元(含)的聘用人才,可申请最高10万元薪酬津贴。 C类别人才。年薪标准不低于20万元的团队人才,其中年薪50万元(含)以上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薪酬津贴,年薪不足50万元但达到20万元(含)的,可申请最高10万元薪酬津贴。 2.申请兑现政策的基本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期不少于3年的正式合同并执行满1年时间(截止2023年3月31日),A、B、C类别的人才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收入申报证明且年薪(2022年度)实际达到规定标准,C类别人才还需提供项目落实材料。 3.兑现政策后的跟踪管理要求。具体见附件1第七条。 三、申报材料 通过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资料,申报填写要求以及信用承诺函、对应人才类别的材料、相关附件等申报资料见附件3。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人才个人联合按格式要求填报并上传提交。其中,年度薪酬所属区间及来厦时间的统一查询需要申报人才授权或由人才自行提供(具体见申报系统及附件3)。 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4。 技术服务电话:0592-5397711 四、工作程序 1.申报截止。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2.材料初审。受理单位于2023年5月25日前完成初审,将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信息及时反馈用人单位并做好解释沟通。 3.资格审查。市发改委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人才信息推送至市税务、人社、公安部门;市税务、人社、公安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申报人才的首次收入申报、薪酬、治安等信息;市发改委于5个工作日内将不符合条件或需进一步核查的人员信息反馈各受理单位,各受理单位于7个工作日内提交核查情况,并向企业和人才做好解释沟通。 4.兑现政策条件核实。各受理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核实来厦时间、合同、薪酬、岗位、项目等有关必须条件,向市发改委推送拟认定和兑现的“引才资助对象”薪酬津贴汇总表。 5.提交审核。市发改委会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LD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共同研究并审核认定2022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才资助对象”,审核确认“引才资助对象”拟兑现政策金额。审核结果报SW人才办。 6.对外公示及认定。市发改委通过市发改委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市发改委将会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LD小组成员单位认定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才资助对象”。市发改委按程序编制经费预算,待经费到位后,各受理单位及时将薪酬津贴补助资金拨付至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拨付人才个人。 7.跟踪管理。市发改委会同各主管单位跟踪评估用人单位履行承诺、提供配套资助和服务保障,以及引才资助对象履行承诺、岗位职责、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等。 如遇其他重要任务,则以上时间节点顺延。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用人单位、人才个人联合申报,自愿选择向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开发区管委会申报。市相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按“谁受理谁服务”原则,分工如下: 1.市发改委。负责受理轨道交通项目人才申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2.市工信局。负责受理先进制造业,重点是电子信息、机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领域人才申报,并提供相关服务。(自贸区、火炬高新区企业向管委会申报) 3.市科技局。负责受理高新技术企业、未来产业领域,重点是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人才申报,并提供相关服务。(自贸区、火炬高新区企业向管委会申报) 4.自贸区管委会。负责受理自贸区企业人才申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5.火炬管委会。负责受理火炬高新区企业人才申报,并提供相关服务。 用人单位、人才如有疑问,请直接向受理单位咨询。 附件:1.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实施办法(厦发改规〔2022〕2号) 2.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2021年度) 3.申报材料上传清单 4.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企业端) 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LD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3日 查看附件详情 ↓↓↓ 来源:厦门发改委、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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