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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始终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新使命,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特点,聚焦主责主业,践行初心使命。 加强政治监督,全面维护党中央。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牢把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自信”,着力加强对“两个维护”的政治监督,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事业落实落地。 坚持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风问题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更是强调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深入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破坏人民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紧盯带有腐化蜕变特征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大力开展“清风行动”,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忠诚履职担当,坚决打赢反腐败。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重要职责。一方面要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监察法及其实施细则、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使各项工作有章有法、有规有矩。另一方面要认真查办案件,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促建,强化“不能腐”的制度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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