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论坛|福建发展论坛-汇聚福建人的力量(FUJIANUP.COM)!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热搜: 福州 厦门 泉州
查看: 347|回复: 0

厦门出台11条措施助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7-6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注册成为福建发展论坛会员,为福建发展加油助威!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厦门出台11条措施助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2025-07-06 07:55·新福建
近日,《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发布,包括培育壮大影视产业市场主体、积极扶持影视精品创作发行等5部分内容,共11条措施,推动厦门建设电影之城、影视之都。
在培育壮大影视产业经营主体方面,《措施》提出,对影视企业年度综合效益进行评分,并根据得分情况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500万元。对入驻影视企业50家以上的影视园区(含服务平台),每个园区(平台)每年的奖励最高200万元。对影视企业投资建设数字影棚、购买数字影视设备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对提供影视制作技术服务的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在积极扶持影视精品创作发行方面,《措施》提出,对由本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单位的影视作品,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年度累计奖励最高200万元。对入选中宣部(GJ电影局)和GJ广电总局、SW宣传部(省电影局)和省广电局、SW宣传部(市电影局)重点支持的影视作品项目,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0万元奖励。
对由厦门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单位的网络影视剧,在国内知名视频网络平台首轮播出,且实际收益超过300万元的,按照收益的8%给予奖励,每部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由厦门市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单位的影视作品,如获得GJ“五个一工程”奖的,奖励300万元;获得金鸡奖、飞天奖、华表奖的,奖励200万元;获得金鸡奖提名、百花奖、金鹰奖的,奖励100万元。
来源:福建日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福建论坛 ( 闽ICP备13019286号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495号

GMT+8, 2025-8-14 02:23 , Processed in 0.036493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