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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聘10名“台胞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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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2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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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仪式上,厦门市河长办、检察院、台办共同签署了《关于支持台胞参与河湖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的协作意见》,对台胞检察联络员、“台胞河长”参与河湖生态环境治理的工作职责、三方支持机制等作了明确。当选河长后,台胞可以依托涉台检察联络室和民间河长志愿者组织,履行检察联络员职责,参与民间河长志愿服务,在河湖管理部门和检察JG协同开展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中发挥作用。

  被聘任为集美区民间河长的台胞黄保勋现在集美大学工作,已来厦近5年,每周都会在集美湖边散步休闲。他表示,当选河长后,会带领学生发挥专业优势,更好守护湖区,并鼓励更多台胞参与到生态治理中来。

  近年来,厦门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河湖治理领域不断实践探索,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不断深化,2023年正式实施《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将3月30日厦门河(湖)长日写入法条。在启动仪式上,厦门市河长办还组建了一支厦门“河小禹”小记者团,并举行了授旗仪式,让爱河护湖的护水精神在年轻一代中接力、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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