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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延延延 于 2023-7-7 09:03 编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锚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时刻牢记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坚持“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强调,要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福建省纪委监委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在“小切口”“项目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实践基础上,创新开展“点题整治”工作。2023年,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围绕着力提升“点题整治”质效,在“宣传、监督、效果”等方面持续发力,把烦心事办成暖心事”。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充分发挥乡镇纪委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站稳人民立场,坚持群众路线,持续深化推进“点题整治工作,积极融入群众当中听民声、问良策,摸透真实情况,帮助群众解决“急难愁盼”。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依托LED屏、横幅、海报、微信群等载体,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方式进行大范围宣传,全面提升“点题整治”工作知晓率、满意率、支持率,不断拓宽群众诉求征集渠道。 二是选准整治切口。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各渠道收集的、职能部门反映的问题进行精心归纳梳理,充分沟通,精选整治“小切口”,使项目“可操作、可整治、可见效、可评估”。督促相关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合理设定工作计划、具体举措、预期成果并逐项分解任务,确保措施可行有效、过程平稳有序、责任到岗到人、目标明确具体。 三是强化跟踪问效。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对点题整治项目开展“点穴式”督导,逐月汇总进展情况、点评通报,实行对账销号、动态清零,做到实时掌握、动态纠偏,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上下联动、层层推进格局,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项目分阶段、分重点、分步骤推进,掐准时间答题“交卷”。 四是做好成果评估。为人民办事情效率高不高,人民最有发言权,为人民谋幸福质量高不高,人民最有发言权,为人民服务态度好不好,人民最有发言权,因此,满意不满意,人民说了算。在整治前要公布整治目标,整治后晒出“成果清单”“制度清单”,过程中动态发布整治进展,全程接受群众监督评价。同时,要激活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人大监督等外部监督力量,组织各行业领域专家进行实地察访、集中评审。形成“集中整治—群众评价—反馈深化—再次评价”的闭环,不断深化点题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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