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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等认罪入监 布林肯炮轰港府要求放人 香港法院日前宣判,“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等4人因犯“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监禁4至10个月不等。黄之锋等人对所获罪名表示承认,美国国务卿布林肯7日发推文以“和平行使受保障自由权利”为由,向港府喊话提出立即释放黄之锋的要求,随后中多家官媒呼吁美方政客不应无理抨击香港的司法和法律制度,不要践踏香港的法治。 “民主斗士”黄之锋饱受争议的“民主”路并受美西国家助力 黄之锋热衷组织或参与“街头民主运动”。生于1996年的黄之锋在基督徒父母的影响下积极参与教会活动,14岁时就创立学民思潮并组织社会运动,批评政府新设德育及国民教育科,成功逼使港府取消推行有关课程;2014年在“和平占中”集会活动结束后召集会人士冲入政府总部重夺“公民广场”,另一批人冲击了立法会。此外还积极组织、参与“争取公民提名及双普选”、“黑紫荆行动”、“反《逃犯条例》运动”、“反修例风波”等香港“街头民主运动”。活动引发香港社会内部争议不断,立法会、政府部门停摆,公共设施受破坏,市民游行示威、停工罢课、围殴游客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频发。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 香港示威者破坏纵火港铁铜锣湾站 黄之锋身缠多项罪责,并表示认罪。据香港控方透露,黄之锋过往有6次刑事定罪记录,黄之锋此次触犯“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是累犯。搜索网上公开信息显示,黄之锋触犯的香港罪刑分别还有因刑事藐视法庭罪成被判监;因非法围堵警察总部,“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被判收监;因重夺公民广场事件非法集会罪罪成被判监禁等刑事案件。 黄之锋积极争取美欧等国家声援香港“民主”运动。2019年黄之锋受德国外长海科·马斯接见并共同谈论香港街头示威的情形及香港人民希望争取双普选与民主的诉求。同年,黄之锋受邀到美国国会出席听证会,获得众议院议长南希·佩洛西接见,并呼吁美国国会通过《香港人权及民主法案》,要求美国政府制裁中共和香港官员,要求美国政府审查改变美国和香港之间独特的贸易关系,为美国制裁香港经济立下法条依据。中共和港府随后批评黄之锋勾结境外敌对势力乱港祸港,香港民众也对黄之锋呼吁美国制裁香港经济的行为表示不解。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 黄之锋等香港民主人士争取美国家驻港总领事馆政治部主管朱莉·埃德“开门指导”香港“民主”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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