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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人民法院开展“猎赖”行动 4名“老赖”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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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3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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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他人微信转移财产,获刑六个月;隐瞒收入拒不执行,双双获刑;使用他人账户接收补偿款,终是人财两空。近日,翔安区人民法院开展“猎赖”行动,审理了3起相关案件,对4名“老赖”作出有罪判决。

案例1 使用他人微信转移财产,获刑六个月悔不当初

  此前,翔安法院判决阿强应偿还借款108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强制执行后,翔安法院依法向阿强(化名)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阿强未如实申报财产和收入,并在其名下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为逃避执行,于2019年至2023年间接连三次开立、变更银行账户用于接收款项,并使用他人微信账户进行交易,转移收入累计47万余元。

  翔安法院经调查后,向阿强送达《移送追究拒执罪告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阿强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亦未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翔安法院遂将阿强涉嫌拒执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JG。公安JG立案侦查后,阿强主动到案接受调查,并自愿认罪认罚。截至2025年3月26日,阿强已偿还借款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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