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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作用 创新探索“督促监护令”机制 来源:福州鼓楼检察
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案发背后往往存在督促监护缺失、教育不当、关爱缺乏、保护不力等共性问题...
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背景——
2019年
■ 为了结合办案做好帮教,尽力挽救未成年人,2019年11月,福州市检察院在全国首创“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并于同年12月发出全国首份的“督促监护令”。截止目前,福州市检察机关已发出“督促监护令”162份。
福州市检察院、市中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联合出台了《福州市检察院“督促监护令”实施办法(试行)》,推出联席会议、宣告送达、三访工作、考察评价、结果运用等五项配套制度。
1月
■ 今年1月,督促监护令以“改进家庭教育督促令”的新提法被写进《家庭教育法(草案)》第44、45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
3月
■ 今年3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被写入其中,并对福州市探索运用“督促监护令”,促进家长履行管教义务给予充分肯定。
6月
■ 今年6月1日,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机制。
至此,“督促监护令”福州检察经验走向全国。
鼓楼区检察院是这样做的——
2019年12月,鼓楼区检察院发出全国首份附条件不起诉阶段的“督促监护令”至今,共发出督促监护令27份,督促家庭、社会对23名涉案未成年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帮助39名监护人改善亲子关系,促使4位未成年人重新回归校园、9位未成年人成功找到就业岗位,取得良好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丰富拓展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内涵。
强组织 重协调
多层次推动筑牢家庭防线
推动区委政法委将督促监护令工作纳入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护苗启航”行动,与27家成员单位建立工作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合力保障“督促监护令”实施。同时,还广泛发动社会力量,通过建立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员制度,发挥社工、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优势,构建“督促监护令”社会支持体系。
延触角 挖案源
多渠道发现监护缺失漏洞
立足办案活动、“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及区院“一站式帮扶救助中心”“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中心”等平台主动挖掘线索,2020年以来,共针对47起案件展开社会调查93次,从中发现监护缺位问题线索23条,均向监护人发出了“督促监护令”。
促实施 抓落实
多角度促进履行监护责任
结合办案实践,我们明确了以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作为重点适用范围,规范督促监护令适用程序以及跟踪落实措施。对涉案未成年人实行“一案一档”,并通过家庭探访、学校回访、社区走访的“三访”制度,及时跟踪评估“督促监护令”的实施效果。
聚合力 善创新
多元化夯实督促监护效果
对内,我们运用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展示平台,向监护人广泛开展法治教育课程。对外,联合市妇联建立“茉莉姐姐亲子教育工作室”,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个案辅导、集体约谈等58场,有针对性的亲职教育49次,切实改善亲子关系。
另外,与社区街道、公司企业共建了13个帮教基地,形成企业技能帮教、社区公益帮教等全方位关爱帮教模式。
鼓楼区检察院在加强机制建设、挖掘案件线索、发动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成效。
强调要进一步拓展和延伸督促监护令线索渠道,强化部门联络,广泛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尽早介入发出督促监护令,增强临界犯罪预防工作质效,切实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要进一步引入社会力量提升督促监护令质量,发挥区未成年人保护共同体作用,加强与妇联、关工委、学校、街道社区的联动配合,持续扩大司法社工、社会组织的参与度,凝聚政府、社会、学校、家庭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要进一步深化跟踪落实增强督促监护令效果,持续落实好家庭探访、学校回访、社区走访的“三访”制度,对督促监护令发出后的效果进行跟踪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帮教方案,同时建议区人大常委会适时出台加强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的决议或决定,有效提升督促监护令的刚性,推动督促监护令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发挥更大作用。
下一步,鼓楼区检察院将把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作为推进一流法治城区建设的重要手段,有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督促监护令的质效,努力为鼓楼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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