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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监督“组合拳”,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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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12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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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不仅关涉营商环境,而且集中体现了党风、政风。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时强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政府部门更要着眼于观念转变、着力于主体转变、着重于职能转变,构建新型“亲”“清”政商关系。
转观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为基层党员干部,首先要坚持公私分明。党员干部与政商交往要有度,要讲规矩,这种交往应该为君子之交,可以“近”但不能“粘”,有交集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但不能有交易。二要坚持亲而不疏。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鼓励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守住清正廉洁底线,严肃整治亲而不清、亲而乱为问题。
转主体。政商关系中之所以出现“勾肩搭背”“不分彼此”,以及权钱交易等现象,主要是有的党员干部服务理念的“最后一公里”还没有打通,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没有把“勤务员”的职责定位把准,没有把“服务员”的角色履行到位。因此,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水平,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转职能。“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加强对权力行使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坚持“一岗双责”制度,党委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定位,坚持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推动发展不动摇,始终做到与上级决策部署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持续精准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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