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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无法承受之痛?--禁摩限电背后的冷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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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4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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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没有了电动车就像丢了“腿脚”一般,怎能“禁止”!在福州这样目前公交系统还谈不上完善、道路已经拥挤不堪的中小省会城市,禁止电动车出行,是否符合国情、民情?政府出台这一政策,是否征询过80万使用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广大中下层市民的意见?政府是否为广大使用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的市民做好了出行的准备工作呢?这一政策是否体现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宗旨呢?
    自从1982年电动车的诞生开始,就以其便捷、省力、方便而深受市民的青睐,电动车大规模推广应用。
    据粗略统计,目前福州市区的电动车到目前为止就有7、80万辆。乍看之下,电动车交通事故的确涨幅惊人,但从另一个方面看,电动车一直在每年逐渐增递。在强大的电动车保有量增长下,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的增长也是情有可缘的。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则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资料显示,欧洲对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规定是25公里/小时,美国的电动车限速32公里/小时,与此比较,中国的20公里/小时有些略微过慢了些,甚至有人提出连自行车时速都超过了15公里/小时,何况还是匆忙上下班的行人呢?
    事实上,福州早在前几年就已对电动车进行检测、上牌、限行等管理,并对牌照限定了期限。可是,电动车的乱象似乎并没有得到遏制,实际生活中反而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电动车一族,冒出更多的问题。
    此次制定的电动车管理新规,在执行中可能会遇到什么难题呢?一些警方人士称,超标电动车定性不清,让警方很为难。按照1990年代《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重量在40公斤以下,时速在20公里以内,并且有脚踏功能。但事实上,市场上卖的路面上行驶的电动车,九成以上都超过这一标准,有些甚至达到了摩托车的速度和重量,却不受机动车管理规定的约束,横冲直撞。此类车的驾驶员酒驾或超速,按规定最高只能罚20元,根本不具威慑力。
    这样就产生了第一个问题,这些超标的电动车是怎么拿到生产许可证和出厂证明的?很显然,按照1990年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生产出来的电动车肯定没市场。过去重量超过40公斤、时速超过20公里可能不安全,但随着电动车技术的发展,已经完全可能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如何体现与时俱进呢?
    还用一个十几年前的标准来禁锢它的发展,是不是“刻舟求剑”?更多的警界人士则认为,超标电动车难管,在于其已成尾大不掉之势。据保守估计,现在福州市电动车在70万到80万辆,已逐渐取代自行车,成为市民最普遍的代步工具。而其中,绝大部分是超标车。面对这么庞大的数量,路面的警力显得捉襟见肘。现在,电动车问题,远非交警单独一个部门的力量所能解决。
    说到根本上,其实是一个管理的问题。
    政府有关部门认为用公交系统作为交通工具,禁止电动车出行,就能保得事故率下降迅速,道路畅通,交通有序么?
    福州为什么有这么多电动车?那就让我们来看看以下数据吧。
    首先,福州公交系统完善么?我们的交通状况如何?电动车与机动车事故率、伤亡率、损失率如何?
    目前,福州公交系统大部份公交线路分属外资、合资、合作和职工股份制线路,国有线路只占一小部份,如此格局,使得福州公交线路体现的是各自的利益博弈,而无法体现政府服务社会的职能,无法体现公交是公共福利的一部分。这种割据局面,使得福州公交线路的设置不尽合理。无法有效覆盖城区的每一个角落,而随着城区扩大,许多新社区变成了被遗忘的角落。同时,公交站点的设置过度集中,有的站点同时有20几路车停靠,站点又小,造成乘客乘车困难,意外时有发生,使得本来就拥堵的道路更加拥挤。此外,公交不准点、塌班、提早下班等等,使得福州公交无法真正为市民所称道。
    其次,出租车拥有量如何?
    据福州市出租车协会副秘书长林仁德介绍,目前(2010年)福州共有3745辆出租车,其中1542辆为公家牌(企业牌照),分别归属14家出租车公司,其余2203辆为个体牌。
    据厦门网报道,2007年厦门共有3646辆出租汽车(到2010年的数据无法查到,但相信只会更多)。
    福州市区人口:扣除八县差不多150万人;
    厦门市区人口:扣除同安约80万人;
    比比就知道福州的出租车人均拥有量不如厦门。难怪在市区有时候要打个的士有多困难,更不用说拒载、高峰时段借口交接班,选择性的拉客等等。
    第三,电动车与机动车事故率、伤亡率、损失率比较如何?
    这些数据更是无法查证的,只有交警部门有确切数据。但从已知的事故来看,因骑电动车出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例,无不与机动车相关联。各位看看,不是水泥搅拌车压到了花季少女,就是出租车撞飞了电摩少年。谁之过?难道都是电动车的错?
其实交通安全光靠禁止是不科学的,难道说今天说电动车事故高,禁止了,明天汽车事故高,禁止轿车出行吗?安全系数该有个比例来比较,而不是一味的看单项数据。俗话说“不要只看分子,也要看分母”,除了事故率,还需要看电动车的历年的增长比例,也应该分清楚责任性事故和涉及性事故的区别。不能因为汽车撞了电动车造成死亡,而变成是一场电动车的死亡事故。
    我们再来看一下当今的国情和民意的需要:
    1、电动车交通事故的确涨幅惊人,如果能够禁止固然最好。把福州再变成一个名副其实的“自行车王国”,那将是一道最美的风景线。不但不会有蓄电池的污染,事故也会大大减少。 看看吧,有多少人会去挤公共汽车,又有多少人无奈之下只好再次选择自行车。
    从前没有生产电动车出来时,交通工具一直也是其它的,现在只是需要一个时间段适应而已。等福坛惯了公交车,或者轿车,亦或者是自行车时,也不过如此。 那么,我们福州的交通状况就改善了么?
    2、电动车的禁止,也必将造成汽车的增加。到时候,交通将会更加拥挤。事故不但不会下降,可能还会有上升的趋势。这一点是必然的,福坛惯了骑电动车的人们特别喜欢自由,很难再回归于自行车的行列去。所以,汽车的增加是可想而知的。汽车的事故率比起电动车来,也可谓是“小巫见大巫了”。
    做个假设,80万的电动车一族,只要有1%选择并购买汽车,那就是8000辆,对福州脆弱拥挤的交通来讲,简直就是噩梦。
先是路上挤啊挤,再就是何处停车???
    3、电动车有着诸多其他交通工具无法比拟的长处,公交车不如它方便,私家车不如它充电省钱,而自行车不如它行动轻松快速。它的存在,才是真正的民情需要。这一点,也是真正道出老百姓的心声,跨一脚,爱去哪就去哪,这种悠闲不是其它的交通工具能够给予你的。公交点通过的路线并不全,还挤得要命,私家车的每年的花费很高,油费,养路费,让很多人不堪重负,自行车路程近还好,远一些能把你累个满头大汗。所以,福坛惯了电动车的人们,对其实在是无法离开的。
    4、从全国的统计来看,电动车责任性事故还是相对比较低的。2002到2006年间,电动车数量增长了12倍,但非机动车死亡人数下降了1倍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电动车替代自行车,安全系数并没有降低。
    5、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各有各的好,都不能取缔,缺一不可。
    有很多东西说是禁止,其实难度是非常大的。前几年摩托车开始管束牌照,不再增加新的牌照,但事实上路上行驶的外地牌照车多不胜数。另外,还有不该存在的助动车,近年来也猖獗不止。关于电动车,算不上什么“杀手”的称号,因为电动车撞死人的概率是少之又少。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若是和平相处,何乐而不为呢?
    6、电动车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没有了电动车就像丢了“腿脚”一般,怎能“禁止”!这真的符合国情吗?
    市民已经福坛惯了电动车的存在,要其离开实在是困难之极。我们的有关部门要取缔电动车,必需要深刻了解民情,另外要在完善公交车,尽快完成地铁建设,以及其它交通工具上做足文章,才能让大众接受这个“禁”字。草草禁止,为禁而禁,缺乏人性化,只会拉大政府与民众的距离。
    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民用和环境工程博士生克里斯托弗罗宾雪利的博士认为电动车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中国有悠久的骑自行车历史,而电动车作为自行车的升级版,是一种更为先进的升级模式。
    另外,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尖锐,如果禁止了电动车,1200多家生产厂商,2300多家配件厂商,将要关门大吉。100多万从业人员,要全部濒临失业。
    电动车是应社会而生,保障出行权和维护公民的生存权同样重要。面对电动车的各种积极作用,怎能一个“禁”字了得?
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是大家的参与,政府要真正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立场出发,社会大众要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珍视自己和他人生命,理性驾驶,共同为维护福州的形象而努力。那么,福州成为宜业宜居的城市,也就为时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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